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3-03-31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3月30日,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召开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洋主持,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对《辽阳市宏伟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探讨交流,就文件的条款内容和具体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该制度实施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办法(试行)》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各方要结合具体实践,切实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总结经验,探索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衔接适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推动矛盾化解,促进诉源治理。

下一步,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实践,不断优化完善,让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司法人性化、社会和谐展现检察担当。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   2024-1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3月30日,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召开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洋主持,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对《辽阳市宏伟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探讨交流,就文件的条款内容和具体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该制度实施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办法(试行)》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各方要结合具体实践,切实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总结经验,探索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衔接适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推动矛盾化解,促进诉源治理。

下一步,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实践,不断优化完善,让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为实现司法人性化、社会和谐展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