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1-7月份刑事检察“案--件比”测算结果进行了通报,宏伟区检察院在2020年1-7月份刑事检察“案--件比”测算结果由1-6月的2.35降至1.81,7月份为1:1,降比效果显著。
“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指标体系,是衡量办案质效的晴雨表。为有效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今年初,院党组先后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案件质量工作部署会学习研讨,研究影响“案--件比”的各项数据指标,将降比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降比措施。
一是严格管控案件延长审查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对一审公诉案件原则上不允许办案人无理由延长审查期限,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由主管检察长审批,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由检察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延长期限的现象;二是加强释法说理,增强退补提纲说理性、具体性、规范性、明确性、指导性,避免“同样事情重复说”,切实提高补充侦查有效性、积极性,节省办案资源,提高案件质效;三是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加强跟踪落实。对于捕后提出引导侦查意见的案件,定期与侦查人员沟通,有效利用逮捕后的侦查时间完善证据体系。对于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加强与侦查人员沟通,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指导,明确补充侦查方向和意图,提高补充侦查质效;
四是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加强提前介入沟通,强化引导侦查工作。对于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阅卷并引导侦查工作,为收集和完善证据以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提出可行性意见。
下一步,宏伟区院还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降比措施,及时总结反馈,全面优化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