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区人民检察院
拒绝美颜“生鲜灯”公益诉讼在行动
春节将至,为助力民生安全,宏伟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食品安全领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些商户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光呈现红色,易使生鲜食品真实色泽产生明显改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察长邓红高度重视,亲自分析研判,组织人员对商户进行走访摸排,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为加强实施效果,我院通过向志愿者咨询,确定相关职能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等特定照明设备行为的监管力度,堵塞漏洞,让食物回归“本色”。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坚持防患于未然,加强与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与该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走访调查。走访中,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等方式,向经营者释明使用“生鲜灯”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强化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下一步,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在工作中持续跟进监督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民生问题,提升辖区市场经营规范化水平,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宏伟区人民检察院
拒绝美颜“生鲜灯”公益诉讼在行动
春节将至,为助力民生安全,宏伟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食品安全领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些商户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光呈现红色,易使生鲜食品真实色泽产生明显改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察长邓红高度重视,亲自分析研判,组织人员对商户进行走访摸排,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为加强实施效果,我院通过向志愿者咨询,确定相关职能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等特定照明设备行为的监管力度,堵塞漏洞,让食物回归“本色”。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坚持防患于未然,加强与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与该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走访调查。走访中,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等方式,向经营者释明使用“生鲜灯”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强化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下一步,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在工作中持续跟进监督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民生问题,提升辖区市场经营规范化水平,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