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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履职能力 强化责任担当——辽阳市检察机关举办2021年度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
时间:2021-09-24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9月13日至17日,辽阳市检察机关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金剑校区)举办了辽阳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的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理论水平、实践技能,更新知识结构,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和的执法水平。市检察院班子成员,主管检察长白勃华参加听课。


  为确保培训效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对培训工作提出要求,依托辽宁省高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条线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经验共享、紧扣当前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兼顾理论传授与实务操作,实现推动全领域、多层次合作交流,实现互联互通、相互融合。


  在课程设置上,强化政治统领,培育职业道德素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培训首要任务,聚焦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设置了“检察公益诉讼实务重难点问题及对策”、“民事裁判监督案件审查的思维与方法”、切实实施《民法典》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贴近办案实践的课程,培训形式以集中授课为主,同时辅以参观见学、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具有知识涉及面广、紧贴检察工作实际、教学方式生动的特点。按照培训课程的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干警到沈飞航空博物园、沈阳工业博物馆参观与校外现场教学相结合,强化党史教育。


  检察干警表示,通过知名专家和实务精英等群体讲授法学理论、解读政策规定、分享工作经验,让干警们充分履行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作用,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升了民行检察为民服务能力。干警们决心用工作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健全完善对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审查等工作机制,创新检察监督方式,将监督范围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协同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